关于获得《第16届中国国际光电博览会》展览馆设计方案通知
本公司有关第16届中国国际光电博览会展览馆最终设计方案特发此通知,经过半个月的筛选与评估,我们最终确定了创杰展览的方案。
责任义务书如下(甲方为我司,乙方为创杰展览):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为了保证项目质量与进度,施工期间甲方须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确定相关事宜;
2、甲方须在展览期间保管好租用的展具,并在撤展时如期归还;
3、合同签署后,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制作,甲方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预付款不予归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乙方的一切损失;
4、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地点方式交验,甲方按合同约定方式交付期余款。
5、因甲方未按合同第五项约定作好协调工作,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或不能按期交工的;甲方应承担其后果。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预付款应全额返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的安全和质量,一定要按照报建图和指定的材料施工;
3、乙方在装修期间造成结构倒塌、火灾、事故工伤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及突出事件除外);
4、乙方在装修期间,必须服从合理的安全检查监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5、筹、撤展期间施工时必须保证场地的清洁,完工后必须清洁现场,清走垃圾;
6、乙方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按照主办方特装要求,保证现场施工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
三、乙方施工完毕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验收工作,如工程未验收甲方就进场使用,则视为工程施工合格并已验收;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行业的标准验收。
四、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则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项目实施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乙方负责向展馆报图、交施工押金及展台卫生。
致谢:
首先,要感谢设计机构的广泛关注,由于时间有限,导致了一些设计机构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没能获得参加此次投标的机会。但随着现在展会的增加与我司的发展,相信与各报名设计机构还会有很多的合作机会。
我们真诚地欢迎各设计机构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深圳市激埃特光电有限公司的展览馆建设工作。在此,特向各报名参加《第16届中国国际光电博览会》激埃特展览馆的设计机构对我司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激埃特光电
2014年8月25日